森林问题的制度根源及制度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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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勤娟.森林问题的制度根源及制度创新[J].绿色中国(A版),2002(2):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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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勤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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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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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对森林经营的目标与森林经营者的行为动机进行分析认为,森林的消长变化主要是人们行为双重动机在砍伐和种树护树冲突中协调与均衡的结果。导致森林问题的根源是在塑造人类这双重动机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的一系列制度(包括法规、政策)不能有效地调节人类的行为方式,不能有效地均衡森林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利益关系,具体表现为“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要消除产生森林问题的制度根源,必须通过务方面、系统化的制度创新,从根本上调节人类森林经营的行为方式,使人与森林、森林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消除冲突,达到和谐、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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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forestry system origin and blazing new trai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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