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四部委联合发表禁止高毒农药使用相关事宜的公告
摘    要:国家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禁止高毒农药使用的公告指出,为贯彻落实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以下简称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削减计划,确保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 键 词:部委  高毒农药  使用  相关  有关事项  农业部  全面禁止  计划  有机磷农药  久效磷  甲基对硫磷  甲胺磷  公告  检验检疫  质量监督  工商管理  国家发改委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