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耳标该如何处罚?--答四川省三台县安居镇畜牧站戴金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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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院萍.非法耳标该如何处罚?--答四川省三台县安居镇畜牧站戴金春[J].中国牧业通讯,20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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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院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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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四川省三台县安居镇畜牧站戴金春问 :我们在工作中 ,发现一些违法人员从非法渠道获取耳标 ,卖给农户 ,农户的猪只未经注射猪瘟疫苗 ,就堂而皇之地戴上耳标。请问该类案件该如何处罚 ,有什么法律依据 ?本刊法律顾问李亚军答 :《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第13号 ,2002年5月24日发布 ,2002年7月1日起实施 )对动物免疫耳标的生产、供应和使用 ,以及生产、供应、使用中的违法行为的处理作出了规定。根据该办法 ,动物免疫耳标定点生产企业违反生产要求和供应规定的 ,由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取消其定点生产资格 ;免疫人员及防疫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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