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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猪的定点屠宰与集中检验
引用本文:刑经为.对生猪的定点屠宰与集中检验[J].中国兽医杂志,1989,15(9):52-53.
作者姓名:刑经为
作者单位:浙江省台州地区食品公司
摘    要:《食品卫生法》规定各种肉类的卫生指标,并且明确禁止生产经营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禁止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也明确规定,要做好畜禽售前、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这对搞好肉品卫生,

关 键 词:  定点屠宰  集中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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