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种子无证生产行为违法主体确认及法律责任——对一起种子行政复议案件法律关系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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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郁,鲍聪.谈种子无证生产行为违法主体确认及法律责任——对一起种子行政复议案件法律关系分析[J].中国种业,2010(7):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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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郁 鲍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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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种子总站,石家庄,05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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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生产(以下简称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由县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生产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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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种子法》 种子生产 法律关系 行政复议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行为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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