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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适应未来农业发展的需要,促进农村的社会安定,台湾省农委会现已研究制定了“农业综合调整方案(草案)”,拟于1991年下半年付诸实施,为期6年。该方案提出的农业革新重点有: (一) 放宽农地利用限制 该方案建议采取新农地政策,建立农地转移许可制度,规范农地转用程序,在确保农地资源的前提下放宽农地利用限制;有条件地允许农企业法人承租或购买农地、促进农业经营企业化和现代化。为配合此政策,农委会已制定了“农地利用法(草案初稿)”,并将其列入1991年度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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