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不准乱标“纯天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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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菊花 张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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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4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后,凡是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如果再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随意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无污染”、“纯天然”等误导消费者的文字的,将会受到最高3万元的处罚。该办法规定,我国有机食品实行统一的标志(见题图),包装标有中文“中国有机产品”字样和相应英文(ORGANIC)的才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机食品。对于有机配料含量等于或者高于95%的加工产品,可以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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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有机食品标志 中国 “纯天然”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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