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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技监局加强对兽药的监督检查
作者姓名:柏凡
作者单位:四川省饲料工作总站
摘    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最近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质技监局政发[2001]43号)明确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兽药的监督检查要按《兽药管理条例》执行,质量监督部门发现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的案件,应当移送农牧部门依法查处。 “对医疗器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产品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制定了专门行政法规的,对这些产品的监督检查应当适用行政法规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应当适用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国家技监局加强对兽药的监督检查$四川省饲料工作总站!(610041)@柏凡

修稿时间:200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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