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有效 哄抢被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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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蓝国政,石国发,冉儒翠.遗嘱有效 哄抢被查[J].广西林业,19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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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蓝国政 石国发 冉儒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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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7年8月27日,南丹县林业公安分局查处了一起集体哄抢盗伐林本案件,八圩瑶族乡关西村作案者符某等导人被处以一年半至两年的劳动教养,7人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所盗伐价值3op元的8.8m3杉木全部退出。原来,关西村有一位老人叫符兴强,仅有一女儿,早年出嫁贵港市。他孤身一人在家,用勤劳的双手在自己的责任山上造起一片杉木林,已成用材林。森林就是财富,这片林在人们心目中的目标越来越大了。符兴强自感身体欠佳,身边无子女,万一突然谢世,森林遗产谁继承?经过一番考虑并征得女儿的同意,符兴强立下遗瞩,将这片森林交给堂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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