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管理条例》解读之三:关于兽药管理制度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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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单守林.《兽药管理条例》解读之三:关于兽药管理制度的规定[J].北方牧业,2012(3):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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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单守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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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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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新兽药管理制度1、新兽药安全性评价制度《条例》第七条规定:研制新兽药,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一个新的化合物能够作为新兽药用于动物之前,必须保证该化合物对动物、对使用者和生产都是安全的,对环境没有污染,用于食品动物的还必须保证对动物性食品不构成危害。2、新兽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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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新兽药 行政管理部门 不良反应 质量管理制度 兽药管理条例 工作人员 兽用生物制品 经营企业 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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