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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应使用农药通用名
引用本文:黄蕴娴.大家都应使用农药通用名[J].农药科学与管理,1989(3).
作者姓名:黄蕴娴
摘    要:农药通用名是代表某一农药有效成分的称谓。当被加工成各种制剂的有效成分拥有多种商品时,其通用名就是唯一的鉴别标准,使用通用名则是达到了解、防止误解的最佳办法。因此制定统一的通用名,受到国际和各先进国家的极端重视。国际公认的英文通用名主要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也有少数农药分别由英国标准所(BSI)、美国国家标准所(ANSI)和日本农、林水产部(JMAF)制定后受国际公认的。我国也于1984年由国家标准局批准发布了《农药通用名称》国家标准(GB4839-84),共295个有效成分名称,这是我国第一批规范化的农药通用名称。它为达到统一,便于学术和信息交流以及避免造成使用上的混乱创造了有利条件。使用农药通用名称是农药管理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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