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家质检总局将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建立“两级发证、三级操作、层级负责”的工作新体系。并先从食品人手,试点实施新体系。各省将按照《条例》规定,首先从第一批下放由省局实施审批发证的14类食品入手,开始全面实施这套新机制。这14类食品包括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糖果制品、茶叶、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制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其制品。国家质检总局将在总结这14类食品“两级发证、三级操作”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由省级负责发证的食品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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