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家庭农场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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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永伟,吴修波,于善增,王兆翠.积极发展家庭农场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J].山东饲料,2013(30):21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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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永伟 吴修波 于善增 王兆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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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南市农业局种植业管理处;新泰市楼德镇农技推广站;烟台市牟平区农业局;新泰市楼德镇水利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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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投资经营者,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经工商注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家庭农场为主体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生产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济南市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发展,把它作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农业发展活力的重要内容,在综合研究国家政策,落实农业部要求,到先行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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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庭农场经营 农业经营主体 积极发展 土地流转 农业部 济南市 现代农业 综合研究 带动作用 必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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