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推行森林防火层级管理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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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治美.毕节地区推行森林防火层级管理责任制[J].森林防火,2009(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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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治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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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毕节地区出台了《毕节地区森林防火层级管理责任暂行规定》,明确提出:“森林防火管理责任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林场和基层组织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层级管理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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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森林防火管理 管理责任制 毕节地区 层级 森林火灾 属地管理 依法监管 基层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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