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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规定》实施 明确四种情形野生动物收容处理方式
摘    要:8月1日,《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规定》开始施行,规定野生动物的接收、处置工作的实施主体及要求,并明确4种情形下对收容救护野生动物的处理方式。《规定》明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承担所辖区域内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职责。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公布所辖区域内承担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任务的机构、单位的名称、地址和电话。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相关机构,可根据自身条件自愿作为临时收容救护点。

关 键 词:陆生野生动物  收容  救护  管理  林业主管部门  驯养繁殖  机构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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