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猪断奶后推迟发情或不发情的处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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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桂萍.母猪断奶后推迟发情或不发情的处理办法[J].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04(6):4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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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桂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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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孝义市农牧局 03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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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内培育品种及其杂交青年母猪,应不早于8月龄,体重不低于100公斤;引进的长白、大约克夏等瘦肉型品种及其二元杂交母猪,应不早于10月龄,体重为125-145公斤。对发育不良的青年母猪应酌情淘汰。有经验的养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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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母猪 断奶后期 发情时间 处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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