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预防管理规范化浅析——以吉林省柳河县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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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晓飞,黄海涛,任占峰,邵强,辛成友.森林防火预防管理规范化浅析——以吉林省柳河县为例[J].森林防火,2023(4):6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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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晓飞 黄海涛 任占峰 邵强 辛成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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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柳河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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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机构改革后,林业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承担着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林业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屯承担的森林防火预防管理工作任务繁重。吉林省柳河县林业局结合机构改革后森林防火工作实际,以夯实预防管理规范化工作指标、任务和措施为目的,实施了10项一级指标和16项二级指标以及38项具体任务和措施,明确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限要求,全面落实森林防火预防管理规范化工作任务,确保了县域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省、市政府责任状目标0.1‰以下,有效减少了森林火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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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森林防火 预防管理 规范化工作 指标 任务 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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