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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
摘    要:第一条为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维护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公共标志与地域产品名称相结合的标注制度。公共标志基本图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英文字样、农产品地理标志中英文字样和麦穗、地球、日月图案等元素构成。公共标志基本组成色彩为绿色(C100Y90)和橙色(H70Y100)。

关 键 词:农产品质量  地理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使用规范  公共标志  合法权益  标志管理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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