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问题该咋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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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春城.这些问题该咋办[J].新农业,2004(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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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春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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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
我是<新农业>的长期订户,我有几个问题不明白,请帮助我解答.原生产小队营造的树林,也就是现在的村民小组所造的林,究竟归谁所有.我们村一共有5个村民小组,是归现在的村民小组集体所有,还是归全村集体所有?另外,我们这里实行税费改革,要收我们农民农业税正税的20%附加税.请问,我们村的各项收入够集体的正常支出了,这种情况下,还要收我们20%的附加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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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林木 所有权 管护 农业税附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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