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林权配套改革的调查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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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兰桂山,张艳菊.关于集体林权配套改革的调查与思考[J].河北林业科技,2009(4):6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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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兰桂山 张艳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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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丰宁县发改局治沙办,河北,丰宁,068350;承德市林业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河北,承德,06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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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6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当前我国的林业经营制度将发生重大转变,其历史意义堪称30a前分田到户后的“第二次革命”。丰宁县于2007年开始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2a来的不断探索和实践,以明晰产权和确权发证为标志的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广大林农通过均山、均股、均利等不同形式获得了林地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但是,新形势新情况,改革能否真正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需要与之相适应的配套政策作保障,纵观全局,可以说配套改革决定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败。有鉴于此,立足丰宁县实际,通过走访部分乡镇和林农,并查阅有关资料,对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工作做了初步的研究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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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配套改革 林权 集体 中共中央国务院 林业生产力 制度改革 第二次革命 经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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