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与实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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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梅华.湖北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与实施要求[J].湖南农机,2015(3):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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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梅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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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报废更新程序。①旧农机回收:旧农机具所有人(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出售给本地农机回收单位(价格双方议定),填写报废农机《回收证明》。②销毁旧农机:县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到回收单位核实监督销毁旧农机。③申请更新:机主凭身份证件和《回收证明》,自愿到当地县(市、区)农业(农机)部门办理更新手续。④兑现补贴:按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标准”核定补贴金额,并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步实施、同时兑现。兑现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更新机具的购置补贴总额,不得高于机主实际购机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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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报废更新 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 新机具 补贴额 实施要求 省农机局 身份证件 稻麦 农机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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