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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广告管理
引用本文:吴志华.农药广告管理[J].湖南农业,2016(1).
作者姓名:吴志华
作者单位:湖南省农药检定所 410005
摘    要:正新修订的《广告法》第46条规定:发布农药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农药广告审查工作,对农药广告主、农药广告经营者、农药广告发布者提交的农药广告审查表、拟发布的农药广告文稿、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农药广告内容符合要求的,审查机关出具农药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分为影视类、文字类、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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