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广告管理 |
| |
引用本文: | 吴志华.农药广告管理[J].湖南农业,2016(1). |
| |
作者姓名: | 吴志华 |
| |
作者单位: | 湖南省农药检定所 410005 |
| |
摘 要: | 正新修订的《广告法》第46条规定:发布农药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农药广告审查工作,对农药广告主、农药广告经营者、农药广告发布者提交的农药广告审查表、拟发布的农药广告文稿、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农药广告内容符合要求的,审查机关出具农药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分为影视类、文字类、声音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