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发文 20类事项无需派出所出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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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多、办事难问题,公安部等12个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从9月1日起,20类事项不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意见》规定,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9类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1、公民姓名。2、公民曾用名。3、公民性别。4、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5、公民民族成份。6、公民出生日期。7、公民出生地。8、公民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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