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8月份我国部分省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0号)发出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明确防控职责任务,严格开展疫情处置,强化关键防控措施落实,统筹做好猪肉市场供应、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等工作,目前已发疫情均得到有效处置。但由于非洲猪瘟病毒传播途径和分布的复杂性,不排除继续出现新发疫情的可能,加之该病在周边国家长期流行、不断扩散蔓延,边境防控压力依然很大。从已发生疫情省份特别是辽宁等省份疫情发展变化情况看,非洲猪瘟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为贯物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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