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形式利弊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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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时豪,池永东.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形式利弊比较研究[J].林业工作研究,2005(7):4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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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时豪 池永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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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存在执法机构多且分散、职能交叉、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家林业局确定了三种试点模式,在全国21个县(单位)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福建省永安市、南靖县被列入试点。通过一年的试点,两个县在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本文通过对福建省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存在问题以及两个试点模式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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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 试点形式 利弊分析 体制改革 依法治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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