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抗法法不容--吉林省三岔子森林公安打击暴力抗法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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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玉峰.暴力抗法法不容--吉林省三岔子森林公安打击暴力抗法纪实[J].森林公安,2003(4):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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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玉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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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森林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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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5月23日,吉林省白山市八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02年4月8日三岔子森林公安局民警张玉堂开枪致两人死亡、3人受伤一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张玉堂无罪。”至此,长达一年多的由暴力抗法引发的“故意伤害”还是民警生命在受到不法侵犯时依法使用枪支的争议,终于有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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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暴力抗法 吉林省 森林公安 民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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