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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达佩斯养狗--有规矩也有无奈
摘    要:3月28日《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报请广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条例规定.深圳市民养犬需缴纳的管理费,由每只犬每年5000元大幅降低至300元。

关 键 词:深圳市 管理费 养犬 审批 人大常委会 管理条例 第十届 广东省
文章编号:1005-944X(2006)05-00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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