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违法经营预混料案的查处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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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来斌,王永生,牛文娟,冯冰涛,韩桂仙.一起违法经营预混料案的查处与思考[J].河南畜牧兽医(综合版),2002,23(11):3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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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来斌 王永生 牛文娟 冯冰涛 韩桂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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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许昌市魏都区饲料兽药监督检验所,河南,许昌,46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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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案情概况2002年4月24日,许昌市魏都区饲料兽药监督检验所工作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魏都区周庄一饲料兽药门店经营的鸡用复合预混料的包装上,印有“合同定制饲料”的字样。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监督人员向该门店的负责人李某出示证件后,依法向当事人李某出具了“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当事人李某声称该批预混料是别人存放在此的,拒绝在“登记保存清单”上签字。当时正好有一个养殖户在李某处购买了豆粕和鸡用复合预混料(合同制),没走。“既然是存放,为什么还对外销售?”监督人员的质问使李某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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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案件查处 违法经营 预混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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