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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沙起纠纷伤人法不容
作者姓名:长戈
作者单位:东安县人民法院,425900
摘    要:前不久,东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因争抢沙堆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文武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被判处拘役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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