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养期河蟹死亡原因及防治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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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承琳 周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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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宣城行署水产局 242000(吴承琳),安徽省宣城行署水产局 242000(周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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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河蟹暂养,一般指在河蟹生殖洄游开始前进行回捕,通过集中暂养,使其中的“黄蟹”成熟为“绿蟹”。然后待机出售,利用价格差获得高效益。因河蟹暂养时间短(一般为1~3个月)、利润高,所以近几年发展很快。安徽省宣城地区年产河蟹340 t,经暂养的在300 t以上,仅宣州市裘公乡就有暂养点350处,暂养河蟹约50 t。但由于不少“暂养”户片面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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