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植物保护有法可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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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以军.野生植物保护有法可依[J].新疆林业,1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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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以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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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我国于1996年9月30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并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总则中明确指出:本条例所保护的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作为《条例)执行中的配套文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目前也已由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初步制定完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级别,在我区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大家比较熟悉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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