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经营种子民事责任的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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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武合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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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贵和律师事务所,菏泽27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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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种子法规定,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无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的行为违反了种子法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种子买卖合同无效。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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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种子经营 违法经营 民事责任 合同无效 许可证 强制性 种子法 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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