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种子行政执法的困境分析及对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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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长健,乐明凯,吴洁,刘学清.我国种子行政执法的困境分析及对策研究[J].作物品种资源,2010(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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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长健 乐明凯 吴洁 刘学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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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武汉430070 [2]湖北富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武汉4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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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种子行政执法在我国农业执法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保障农民和企业的权利上发挥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但由于种子作为客体具有明显比其他农业生产资料复杂多的特性,加上行政机关本身具有很大的主观自由裁量权,以及多年来国家对种子管理的传统文化差别,均决定和影响了种子行政执法,在现实的执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碰到了一些困境。值此行政管理机关正面临服务性转型期间,需要在合法性、合理性指导原则之下,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对这些困境的解决对策做出探究,以期建立和谐的农业执法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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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种子行政执法 社会公共利益 困境分析 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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