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动物防疫行政处罚有盲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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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成宜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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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滨海县兽医卫生临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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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5年2月14日国务院颁布了《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实施以后,农业部先后发布了《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中国兽医卫生临督实施办法》、卫生临督实施办法》、《中国兽医卫生行政处罚办法》、《兽医卫生证章及标志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使动物防疫工作以法律的形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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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兽医卫生 家禽 动物防疫工作 家畜 农业部 标志管理 施行 中国 国务院 颁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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