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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十四县试点农业大灾保险
摘    要:<正>近日,江苏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积极做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17年江苏省农业大灾保险试点的保险标的为水稻、小麦、玉米,保障对象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水稻、小麦、玉米种植面积50亩及以上)。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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