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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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文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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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 前不久,在沈阳市闭幕的“第二届城市森林论坛”上,辽宁省沈阳市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宣读了《国家林业局关于授予沈阳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决定》,市长陈政高从全国政协副主席强思卿手中接过写有“国家森林城市”字样的牌匾,沈阳市是继贵阳市之后第二个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城市,成为我国北方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城市。国家林业局同时公布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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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森林城市 沈阳市 国家林业局 城市森林 评价指标 第二届 辽宁省 副局长 副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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