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权利及农业承包合同的权威性: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利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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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盛长生.要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权利及农业承包合同的权威性: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利受法律保护[J].农村发展论丛,2000(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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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盛长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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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土管局法规处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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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农民来电来信来访的材料中。我们发现,有的地区。有的部门。对于农民的土地权利和农业承包合同的权威性认识不足。以致出现了不少随意征用、转让农民集体土地和单方面强行中断农业承包合同的事件。给农民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地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必须确立法律的最高权威。各级政府各个部门都必须依法管理国家的政治事务、经济事务与社会事务。人人都该依法行事。否则,就必须依法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以下。先刊出四封农民来信的要,再约请本刊维权顾问盛长生(省土管局法规处长)和欧阳佛胜(省农业厅农经处长)分别就相关法规进行详细解说,旨在给政府千部提供依法办事的政策法规依据;为农民提供政策与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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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承包合同 依法办事 赔偿损失 法律保护 农民 征用 侵犯 确立 土地权利 各级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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