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县建立出资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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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安徽省祁门、潜山、大湖、休宁、石台、金寨6个第三批电气化县(其中2个为省定替补县)人民政府,在对本县境内水利资产进行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授权县水电局为本级国有水利资产的出资人。安徽省水利厅积极开展资产重组、明晰产权工作,把建立出资人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使各县政府和水利部门认识到确立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地位,是加快水电及电气化县建设的需要,是壮大和发展水利基础产业的需要,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省水利厅还把是否确立水利部门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地位,作为投资计划安排的依据之一。安徽六县建立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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