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该缴电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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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成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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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宿州供电局 安徽宿州23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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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笔者在阜阳某县供电局了解到,全县约有70%的乡(镇)政府及派出所用电不缴电费,这部分电费又不能通过加价的形式转嫁,只能算损耗由供电所背着。因此,许多供电所经营亏损,职工拿不上或拿不满工资。这种现象在其他地方也不同程度存在,究其原因,一是在农电体制改革前,乡(镇)电管站由当地政府主管,那时,自己管电,用电不出钱,似乎顺理成章。农电体制改革后,乡(镇)电管站改为隶属供电局的供电营业所,婆婆换了,而乡(镇)政府有关部门仍没有把电当作商品对待,仍然不缴电费。二是供电所在他们的地盘上工作,有些事情还要靠当地政府支持,向他们要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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