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级农机鉴定机构开展适用性鉴定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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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向智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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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配合《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部出台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农业机械鉴定工作,为农机鉴定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创造了条件。“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了农业机械部级鉴定和省级鉴定,是进行农业机械省级推广鉴定的基础。先在小区域(一个省范围内)进行推广鉴定,再进行部级鉴定(全国范围内),在小区域能推得开的农机产品,是在较大区域推广的基础,但也不一定能在大区域推得开,适用性要求离不开区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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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鉴定机构 省级鉴定 农机产品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适用性 试验鉴定 鉴定工作 部级鉴定 小区域 大区域 |
收稿时间: | 2006-07-12 |
修稿时间: | 2006-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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