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激活营林机制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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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俊叶,李根诚,高玉莲,李小龙.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激活营林机制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J].内蒙古林业,2007(5):3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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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俊叶 李根诚 高玉莲 李小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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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临河区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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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临河区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把创新机制作为破解造林资金、质量、管理等一系列难题的突破口,制订出台了《关于激活营林机制,深化林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从制度上稳定所有权,活化经营权,保障受益权,坚持“谁造谁有,合造共有,允许继承和转让”及“谁治理,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对全临河渠、沟、路等宜林地段,按照“一村一式、一地一策、一事一议”的办法,实行了新的营林机制,为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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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林业可持续发展 制度改革 机制 营林 激活 林权 林业发展 林业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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