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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苗木产地检疫规程》已通过审定
引用本文:钱菊梅.《苹果苗木产地检疫规程》已通过审定[J].植物检疫,1987(4).
作者姓名:钱菊梅
作者单位:全国植保总站
摘    要:全国植保总站于今年7月6日至8日在辽宁省盖县召开了《苹果苗木产地检疫规程》审定会。全国植保总站与辽宁省、盖县、和山东省、烟台市、青岛市的各级有关单位自1983年起为这个《规程》(草案)开展了试点工作。他们始终抓住本园、苗圃地的选定、繁殖材料的采集处理,以及种苗地的防疫等三个技术环节,进行反复试验验证。经过四年多的努力,辽宁省培育了母本树1748株,山东、辽宁两省共培育优质建壮苗木4200万株。经产地检疫,均未发现苹果绵蚜、苹果蠹蛾、美国白蛾、苹果黑星病。培育的苗木除供应本省种植外,还供应了二十多个省(区、市)的二百多个单位。普遍受到了好评,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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