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兽药监察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为加强兽药监管,加大兽药打假治劣力度,保证兽药产品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制订了2006年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见附件),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本计划的落实和实施工作,结合本地兽药质量情况制订本辖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本计划。二、本年度抽检重点范围:(一)取得《兽药 GMP 证书》企业的产品,抽检数量应占抽检总数的30%以上。(二)列入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 GMP 改造企业名单》企业的产品。(三)列入2005年重点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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