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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野生树妨碍邻居 同样有责任
引用本文:马作彪,张勇.院内野生树妨碍邻居 同样有责任[J].农家参谋,2012(4):42.
作者姓名:马作彪  张勇
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案例]村民肖玉宝与萧玉田、彭国珍隔院墙毗邻而居,两家曾因分割父辈的房屋发生纠纷而致关系不和睦。位于肖玉宝房屋墙外侧墙根处自然生长着一颗泡桐树,树根及树干对两家房屋墙体均形成了挤压,并造成双方房屋墙体均有坍塌、倾斜现象,而树的枝丫

关 键 词:相邻关系  不动产  玉宝  房屋墙体  妨碍  野生树木  被告  所有权  淮安市  自然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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