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作物种子标签规范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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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士春,马光波,张辉,王春华.浅谈农作物种子标签规范与管理[J].种子世界,2006(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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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士春 马光波 张辉 王春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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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黑龙江省海伦市种子管理站,152300 2. 黑龙江省海伦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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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注种子的类别、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进口审批文号等事项,标签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销售进口种子的,应当附有中文标签,销售转基因植物品种种子的,必须用明显的文字标注,并应当提示使用时的安全控制措施。”加强种子市场检查力度,规范标签管理和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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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种子标签 标签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作物 文字标注 安全控制措施 市场经营秩序 进口种子 《种子法》 经营许可证 |
收稿时间: | 2006-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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