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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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蓝进意,梅福星.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福建农业,2012(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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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蓝进意 梅福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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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鼎市店下镇经管站;福鼎市农业局经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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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集体"三资"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它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同时也是一项政治工作,是农村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的需要,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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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集体 集体经济组织 监管 党风廉政建设 存量资产 管理工作 新农村建设 物质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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