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山东水产资源丰富,渔业文化历史悠久。但在新中国成立前的几千年间,一直延续着传统的小渔业生产方式,生产力水平很低。1949年全省水产品产量仅有9.86万吨;渔业帆船2.3万艘,渔轮49艘;全省渔民户数6.11万户,渔业人员23.52万人。 解放后不久,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山东省先后实行了对渔村的民主改革和对渔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广大渔村实现了合作化,生产力得到进一步解放,促进了渔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到1957年,全省共有渔业生产合作社630个,入社渔民占总渔户的97%;机帆船捕鱼生产基本试验成功,渔业产量达27.1万吨,比1949年增长1.75倍、渔民总户数达9.56万户,比1949年增56.4%;机动渔船达到237艘,比1949年增3.1倍;海淡水养殖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生产逐步发展,1957年全省养殖面积达3.1万亩,产量123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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