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的意义、原则及对策
摘    要:<正>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是指以县(市、区)及以上行政区域或产业园区等申报单位,按照政府引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共建共治的工作机制,围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开展工作,由负责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职能机构,对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实施以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为关注重点的区域化管理,经国家质检总局评定批准的涵盖一个或多个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区域。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