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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根据国家版权局国权[1999]28号文“关于贯彻实施《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的意见”精神,为了维护作者权益,我刊对以前的稿酬标准做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根据科技刊物及我刊的具体情况,我们完全按国家所规定的稿酬标准执行还有困难,但我们将根据作者文章的质量以及版面费的交付情况实行不同的稿酬标准(13~30元)。凡是作者投来的稿子一律被视为同意此约定,将再不另行发信协议。 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需要,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该数据库,请在来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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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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