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上市公司董事制度的意义 |
| |
引用本文: | 刘华义.论上市公司董事制度的意义[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9(6):117-118. |
| |
作者姓名: | 刘华义 |
| |
作者单位: | 中国海洋大学,山东,青岛,266000 |
| |
摘 要: | 英、美、法国家的股份公司因不设监事会,故设立独立董事以监督管理层。我国《公司法》采取二元制,但仍有设立独立董事的必要。如监事会与独立董事之间能协调到位,则能实现监督功能上的互补。
|
关 键 词: | 独立董事 监事会 监督 内部人控制 |
文章编号: | 1008-7540(2003)06-0117-02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